各初中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切实发挥体育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了2017年桐乡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本次考试的组织领导,由施勤高、曹富祥、路茂方、马红权、周施清、王宝洲、陆晓冬、姚杏英、陈乐、皇甫斌、张雪华、潘志新等同志组成2017年桐乡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施勤高任组长,曹富祥、路茂方、马红权任副组长。各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本次体育考试工作。
二、考试时间
现场考试初定于2017年4月初,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分值
体育学业考试计分采取平时体育锻炼成绩与运动技能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30分,其中平时体育锻炼成绩满分为10分,运动技能素质成绩满分为20分。
(一)平时体育锻炼成绩,满分为10分。
包括日常体育课学习质量、学生参与阳光体育活动情况、参加“体育、艺术2+1”项目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等情况,由初中学校进行评定。平时体育锻炼成绩分为二个等第,良好以上(含良好)为10分,未达良好为8分。评定结束后填妥《桐乡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平时成绩登记表》并上墙公示,公示期为3天;上交卡片时一同上交基础教育科。
(二)运动技能素质成绩,满分为20分。
测试项目分三类:第一类为必考项目,第二类为自选项目,第三类为补选项目。
第一类(必考项目):1000米(男)、800米(女) 满分10分;
第二类(自选项目):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由学生自选一项。满分10分;
第三类(补选项目):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乒乓球对墙打,由学生补选一项。满分5分。
四、报名
(一)报名时由学校印发书面报名通知,要求学生在自选项目中选取一项作为考试项目,填好回执,家长签字同意,回执由学校教务处统一保管至当年9月底。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汇总后在中考报名时同时上报学生自选项目。考生所选择的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市教育局将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测试组,在相应考点统一组织测试。
(二)第三类(补选项目)报名时间:为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由学生在补选项目中选取一项,学校汇总盖章后交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
727531635@qq.com ,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方法与成绩评定
(一)平时体育锻炼成绩:由初中学校负责评定并公示。
(二)运动技能素质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现场考试成绩由测试组当场通知考生。现场考试结束后各学校必须最迟在考试的次日张榜公布学生现场考试成绩。学生如对现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之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向测试组查询、核对。
六、有关规定
(一)考试的所有项目必须在同一半天内完成,考生一经检录不得要求推迟考试。
(二)为鼓励学生进行运动技能锻炼,在运动技能素质测试第一类必考项目成绩为8分及以下时,可以申请选择第三类(补选项目)中的一项进行补测,分值按(必考项目分值的50%<小数点后不计>+第三类补选项目的分值)计入,最高分为9分。如补测后分值低于必测项目分值,按高分计入。
(三)考点设置:全市设2个现场测试考点(桐乡二中、桐乡技师学院)。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或缓考:
1.初中阶段经市教育局批准并办理免修体育与保健实践课手续的考生。
2.有桐乡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残疾人证明的学生。
3.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轻度残疾或畸形(如脊柱弯曲、鸡胸、明显“〇”型或“X”型腿等)和运动功能部分障碍的学生。
凡免试考生,必须填写《桐乡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免试申请表》并附桐乡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残疾证明,经批准免试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统一按18分(已含平时成绩)计入总分。
4. 在各类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自上一年6月1日至体育现场测试前,获得桐乡市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列入比赛计划(非奥项目除外),获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一个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50%,同一学校相同集体项目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多次获奖的,申请免考的主力队员不超过该集体项目规程允许参赛人数的70%)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免考仅限运动技能素质考试,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注:体育现场测试后至5月31日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或嘉兴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运动技能素质同样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其平时锻炼成绩仍由学校按要求进行评定。
对在各类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考生要出具证明并上交相关的获奖证书或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验审,同时在校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免试。
5.免考申请及批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6.具有桐乡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疾病、损伤及女生例假期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经批准后允许参加补考。
七、考试安排
(一)根据考点设置,安排学校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测试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二)历届生在相应考点随应届生一起参加考试。
(三)第三类(补选项目)测试和补考考生一般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进行,统一集中在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一)各校在平时体育训练中注意科学训练。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必须到场组织,要注意安全,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各校要加强初三学生身体健康的医务监测(特别是心血管等方面),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各校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认真做好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宣传工作,及时把体育考试的有关政策通报给学生和家长。
(四)各校及考点要配合测试组认真做好体育中考的组织和保障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本方案由桐乡市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